WeMo Scooter 共享機車 日租包車
- 購買起算 4 / 10 / 30 / 66 小時內不限單一車輛、不限趟數,滿足任何時刻的移動需求!
- 全台最低日租價格,隨處借隨處還!
- 只要在時效內騎回營運區的公有停車格或 WeMo 租還站還車即可,解決同站租還的困擾!
- 提供更划算、更彈性的出遊選擇,讓 WeMo 不再只是城市通勤的好幫手,也成為出遊最佳夥伴!
活動介紹





行前提醒
預訂資格
- 中華民國(以下簡稱「本國」)人民欲申請會員者,應為 18 歲以上之自然人,並提供身分證、汽車(包括機車)駕駛執照供供應商審核
- 本國境外或外籍人士欲申請會員者,應持有效期限內之台灣居留證或護照、有效期限內之國際駕駛執照,及授權有效之信用卡供供應商審核
注意事項
- 車輛不適合攜帶嬰兒車與輪椅
車輛詳情
- WeMo CANDY
- WeMo FLY
- 乘載人數:2人(含駕駛)
- 政府規定之機車強制險
注意事項
- 詳請見WeMo Scooter服務條款,服務條款不定期更新,請依最新公告內容為主。 (一)您瞭解並同意,電動機車及隨車附件之所有權歸屬本公司(依個別電動機車及隨車附件之實際情況,歸屬威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或威翔車聯網股份有限公司分別或共同所有),本服務條款僅係將該電動機車及隨車配件租與會員使用,會員並不取得其他任何權利。會員並非本公司任何目的之代理人,有關電動機車之任何零件或附件之修護或更換須經本公司事前核准。 (二)您瞭解並同意,如因電信業者、信用卡收單業者或會員之使用裝置所提供之網路系統軟硬體設備之故障或因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而出現中斷、故障、延遲、資料傳輸或儲存錯誤之情形,或經本公司妥善事前公告後對本公司之設備進行必要之保養及施工之情形下,所導致會員無法即時完成手機租還機車服務而導致行程延後等情事發生,本公司恕不負相關責任。 (三)您瞭解並同意,若有非經本公司事前同意逕自本公司網站、官方 APP 擷取任何資料或圖片,而導致會員電腦系統出現損害,本公司亦不負賠償之責任。 (四)租車前請自行檢查電動機車是否可正常運行,於取車後 5 分鐘,如發現機車及配件不符合約定使用狀態,並於同一地點歸還者,由本公司確認車輛無法正常運行後,將不會收取此次騎乘費用;若租用電動機車期間發生故障,會員應立即連絡本公司客服人員尋求協助,且會員得要求減免租金、換車或終止租賃。若因車輛異常,以致車廂內物品損壞,最高賠償金額上限騎乘金 500 元;若因車輛異常,以致物品遺留於車廂內,本公司將安排物流寄送,將於 10 個工作日內寄達。 (五)本公司之電動機車分為兩種型號, WeMo Candy 不提供承租人自行進行換電或充電功能;WeMo Fly 提供承租人自行進行換電功能;電池剩餘電量資訊,可於官方 APP 內查看;電量資訊為預估,依操縱習慣不同,會有個別誤差,儀表板預估里程將隨著當下操縱行為自動更新預估。速度急速提升(儀表 SEC 耗電值高)易消耗電力(電耗增加),屬正常現象。(此如同一般使用油車之認知:油車在高轉速時,油耗增加)。 (六)隨車配件及配備包括但不限於 WeMo Scooter 標準式 3/4 罩及 1/2 罩安全帽各一、Ionex 電池、手機架、停車場出入卡。 (七)當使用本公司服務租借電動機車時,應遵循下列電池保管規則:
- 嚴禁反接或短路電池正負極,避免造成短路、人員觸電或電池損壞。
- 嚴禁對電池組進行分解、改造或使用於非正規之用途。
- 嚴禁使用任何工具破壞電池組。
- 嚴禁讓電池靠近高溫,如:熱源、火源或陽光直曬等,避免導致電池損壞。
- 嚴禁用細長物插入或用鐵鎚敲打電池組。
- 請勿放置物品在電池抽取匣內,避免造成短路或接觸不良,而導致電池損壞。
- 嚴禁加熱、焚燒或撞擊電池組。
- 電動機車之電池均為專用電池組,請勿用於其它設備,或將不同電動機車之電池調換使用。
- 嚴禁朝電裝零件及電池組噴水,以免發生漏電及短路危險。
- 嚴禁讓電池淋雨、泡水、滴到任何有機溶劑或化學藥劑,避免造成短路、人員觸電或電池損壞。
- WeMo Fly 電動機車使用之 Ionex 電池委由光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光捷公司」)提供,如電池或充電站有任何異常狀況,請聯絡本公司客服人員或光捷公司客服專線0800-090-060。
(八)謹提醒使用者於保管 Ionex 電池時,注意下列事項:
- Ionex 電池在使用後可能會有些微發熱狀況,進行換電操作或拿取時請加以注意。
- Ionex 電池每顆重量約 10 公斤,請雙手小心拿取及放置。
- Ionex 電池若有任何異常(如漏液、損毀、變形等),請立即停止使用 ,並聯絡本公司客服人員或光捷公司客服專線 0800-090-060 協助處理。
(九)車輛所配置之手機架係為您使用之便利而設置,手機架並非 WeMo Scooter 服務之一部份,您同意就您使用手機架之任何直接、間接、衍生、或特別損害(失),本公司無須負損害賠償之責任。且若因使用方式不正確致手機架損壞,該名使用者應賠償該手機架之費用。 (十) 若遺失車輛停車場出入卡,將依原價收取重製工本費 300 元。 (十一) 本服務有營運範圍限制,會員駕駛電動機車至營運範圍外為本公司允許之使用行為,惟若因電量耗盡或其他可歸責於會員之事故,無法於租借當日將電動機車騎回營運範圍內停放歸還,應立即通知本公司客服人員,由本公司將把電動機車運送回營運範圍,並向會員收取自租借時起至本公司調度完成之租借費用與調度處理費。詳細營運範圍與調度費用以官方網站或官方 APP 之最新公告為準。 若因租借之車輛騎到完全沒電,導致無法進行車輛操作(開車廂、還車等…)操作時,所衍生之時間延宕或額外的處理費用,應自行負擔。 (十二) 租賃期間會員本人應自行駕駛。非經本公司事先同意並登記於本服務條款,不得交由他人駕駛;尤其不得擅交無駕駛執照之他人駕駛、毒/酒駕(含拒測)、超載或充作學習駕駛等用途。 (十三) 您使用 WeMo Scooter 時,您承諾遵守中華民國交通騎乘機車相關法規若發生任何違反刑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廢棄物清理法事件(包括但不限於中華民國交通騎乘機車相關法規違規行為), 將檢附相關事證依法逕行舉發或配合主管機關調查提供相關資訊,您承諾絕不以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並保證絕不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益或違法之行為,違反者本公司得暫停或終止會員資格,並即時收回車輛。如另造成任何直接或間接損害或費用(包含但不限於調度處理費、罰鍰、車牌吊銷所致之營運損失等),本公司得向您請求賠償。 (十四) 調度處理費,指於本公司指定之範圍以外之處還車,或其他因可歸責於會員之事故致尚需由本公司拖回車輛時,依距離、場合、難度等綜合因素評估之費用(費用為新台幣(下同)500元至2000元不等)。您同意這部分的認定及費用,均依照本公司依照具體案件狀況下所作出之認定為準。
【與營運範圍中心距離】 基本費用(如有特殊地形須加價TWD 200) 營運範圍內:TWD 300 起 距離中心 0~1 公里間:TWD 300 起 距離中心 1~5 公里間:TWD 500 起 距離中心 5~10 公里間:TWD 800 起 距離中心 10~20 公里間:TWD 1,000 起 超出中心 20 公里以外:TWD 1,000~2,000(個案報價)
(十五)甲地租借乙地還車共享機車各地區營運範圍中心點如下(本公司得依營運需求隨時調整並公告):
- 雙北於台北火車站
- 台中於台中捷運市政府站
- 台南於台南火車站
- 高雄於高雄火車站
- 其他本公司依各縣之規定新申請後並公告於官網之營運範圍
(十六) 自助式站點租還(環島縱貫線)電動機車各地區營運範圍中心點如下(本公司得依營運需求隨時調整並公告):
- 基隆於基隆火車站
- 桃園於桃園火車站
- 新竹於北新竹火車站
- 苗栗於苗栗火車站
- 彰化於員林火車站
- 雲林於斗六火車站
- 嘉義於嘉義火車站
- 屏東於屏東火車站
- 宜蘭於羅東火車站
- 花蓮於花蓮火車站
- 台東於台東火車站
- 其他本公司於官網新增之營運中心點
(十七) 服務費,指若違反本服務條款之使用規定或需派員前往協助車輛相關服務,所產生的處理費用。(費用為新台幣300元起計價) (十八) 依地方政府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WeMo Scooter 歸還時僅能停放於合法公有露天機車停車格(不含限時停車位、時段性禁停車格、身心障礙專用等特殊車格),及本公司公告之特約路外停車場。非屬政府核可之停車格,如有罰鍰、停車費用及服務費用,將由會員自行負擔。 (十九) 使用自助式化站點租還(環島縱貫線)電動機車租借服務時,歸還時須將租借的電動機車停放於指定還車地點。 (二十) 自助式站點租還(環島縱貫線)會員租賃車輛期間,衍生之所有停車費,須由會員自行負擔。 (二十一) 租還站:因合作停車場業者可能因個別狀況有所異動,實際合作租還站,以APP即時顯示之圖示(藍底白字 P 方格)為主。 (二十二) 本公司之官方 APP 可能顯示通知,提醒您所在位置可能為「高開罰區域、限時停車位、時段性禁停車格」等特殊車格,惟您認知相關通知可能因為硬體、網路、軟體、通訊、天候、技術等相關問題產生誤差,無法作為您判斷停放位置之依據;您仍應遵循停車格周遭「交通相關標線或標誌」,並依本條款停放租用之電動機車。 (二十三) 您承諾配合公平使用租借原則,不以投機方式連續或長期佔用,造成其他會員使用上之不便,若您有使電動機車無法正常提供他人租借之情形,經本公司確認者,本公司得暫時或永久停用您的帳號,並即時收回車輛。 (二十四) 若因您的過失(包括但不限於忘記還車、將電動機車停放於私人場所等),致電動機車無法正常提供他人租借時,應按比例賠償本公司之營業租金損失。營業租金損失採基本計價方式,依「機車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為基準,單日最高上限為新台幣4,320 元整。計算基礎以租賃服務生效時起計算,至本公司取回車輛時止。(跨凌晨零時則算次日) (二十五) 您騎乘完畢時,應將配件放回座墊下的車廂內,並妥善關閉車廂蓋,再將機車熄火歸還。待車輛確實熄火、APP 顯示成功還車後,完成付款並取得電子發票,確保完成借還車程序正確無誤方可離開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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