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电子旅行证 eTA 代办服务
4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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渥太华
- 所有台湾居民均可申请,在线快速下单,将有专人处理
- 专业服务,免除繁琐的程序和翻译,轻松申请加拿大电子旅游签证
- 签证有效期为5年(或至护照到期日),可多次入境
温馨提示
证明文件
- 护照影本: 外交部核发之有效中华民国护照,其发照机关为「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且护照内注明身份证字号;护照效期须在6个月以上
工作天数
- 预计工作天数: 3天 (不含六日及法定节假日)
- 办件计算日期以旅客须备资料齐全后开始计算
- 大部分申请者可于申请后3日内取得eTA电子旅行证批准;然而,部分程序可能需要几天时间处理,另有可能因申请者之个人因素而被要求补件,工作天数将受影响,建议须办理加拿大eTA电子旅行证者,请提早送件,以免耽搁行程
申请步骤
- 请于预订后加入 凭证中供应商的 LINE@ 并提供订单编号
- 代办供应商将于上班时间透过LINE提供【加拿大ETA旅客基本资料表】,请填妥后回传以利办理。(此护照影本仅作为供应商申请加拿大电子签证eTA使用,不得转为其他用途)
- 电子签证下证后,供应商将依客人订单所提供之电子邮箱寄送
- 若ETA授权遭拒,不予退费
注意事项
- 签证尚未办妥前,请勿订购机票酒店等行程
- 以免签证方式搭机赴加拿大之外国人士,则应先申请电子旅行证eTA
- 凡持有我国外交部核发效期半年以上之中华民国护照,且护照内注明身份证字号的台湾旅客,前往加拿大旅游、探亲、游学、参加会议或洽商,均可享有停留期限最长6个月的非工作性质免签证入境待遇
- eTA核发效期最多5年,惟不超过护照效期;倘护照效期不足5年,到期后申换新护照,须重新申请eTA后,方可入境加拿大
- 护照效期如果短于一年,ETA 效期只核发到护照到期日
- 持有加拿大电子旅行证eTA的旅客,在每次入境加拿大前,务必至加拿大电子旅行证eTA系统的「Check your eTA status」查询电子旅行证eTA状态,申请人仅需持申请eTA时使用的护照入境,无需另行打印任何文件
- 免签证国家公民(美国公民除外)搭乘飞机进入加拿大前需取得eTA,但经海路或陆路进入加拿大,则不需持有eTA
- 具加拿大国籍及取得永久居留身份之国人将无法申请eTA,该等人士须持加国护照或永久居留卡及有效护照入境加国;倘永久居留卡已过期,则须先申请「permanent resident travel document」持凭入境加国,或办理放弃永久居留身份
- 美国永久居民搭乘飞机进入加拿大需持有eTA(以及美国绿卡),如经陆路或海路进入加拿大,则不需持有eTA
- 飞航机组人员、持有加国入境签证者不受eTA限制,但建议需向加国移民部确认是否须申请eTA
- 2015年8月1日前核发之加国学生许可证或工作证且业在加国就学或工作者,倘不拟离境,则无须申请eTA;倘拟出境,并于2016年3月15日eTA实施后再入境加国,则须申请eTA
- 2015年8月1日后申请获核发之加国学生许可证或工作证、2017年5月1日后核发延期加国学生许可证或工作证,将可自动取得eTA,但需向加国移民部确认是否须申请eTA,若无还是须申请eTA,方能登机入境加国
- 加拿大驻台北贸易办事处建议,2015年取得加国核发度假打工签证之青年,倘于2016年3月15日后入境加国,请先透过个人CIC帐户「MyCIC account」向加国移民部确认是否须申请eTA
- 旅外国人所持中华民国护照倘非外交部核发或护照内无身份证字号之无户籍国民,不适用加国免签证待遇,但得否适用加拿大海关对特定国家实施之过境免签证规定(Transit Without Visa Program),请参阅过境免签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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